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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面包换“马甲” 郴州一自作聪明店主赔偿500元

评论: 0 浏览:66 发表于:201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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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新闻网1月11日讯(通讯员 黄庠建 彭自力)近日,郑某本想通过网购送给远方的女友一份惊喜,没想到遭遇黑心商家的阴招,女友竟收到一份过期 面包。一气之下,郑某向嘉禾县市场和质量 监督 管

    郴州新闻网1月11日讯(通讯员 黄庠建 彭自力)近日,郑某本想通过网购送给远方的女友一份惊喜,没想到遭遇黑心商家的阴招,女友竟收到一份过期 面包。一气之下,郑某向嘉禾县市场和质量 监督 管理局 投诉,终获赔525元。
 
    去年12月22日,在邵阳市工作的郑某,通过网购在嘉禾县某蛋糕面包店订购价格为25元的面包送给在嘉禾县工作的女友。12月25日,郑某的女友收到面包,却发现面包包装上重新加贴了标签,生产日期有篡改迹象,便怀疑面包已过期。郑某知道情况后,立即向嘉禾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接报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该蛋糕面包店查实,经营者承认是工作人员擅自作出的行为,将2015年12月19日生产的面包重新加贴标签,改为生产日期2015年12月22日。掌握情况后,执法人员详细向经营者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的规定。经调解,经营者向郑某道歉,并赔偿郑某500元,退回面包款25元,共计525元。另嘉禾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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