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作坊拟不得在网上卖散装熟食

评论: 0 浏览:434 发表于: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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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食品摊贩的管理,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实行备案管理。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要向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备案,如实提供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食药监部门根据这些信息,制作并向其出具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食品摊贩在经营时,要把这张公示卡放在显着位置,接受监督。
 
    征求意见稿特别明确,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50米内不得设置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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