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钦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9〕96号)和《中共钦州市委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发〔2010〕1号)等文件精神,设立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钦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详情】钦州市卫生监督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卫生部《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市编委批准于2003年4月29日正式设立,同年7月11日挂牌成立
【详情】灵山县卫生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卫生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是负责指导实施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医政管理,中医中药,卫生科研,健康教育,医疗救助,爱国卫生,基层卫生组织及公共突发事件“三网”建设工作。
【详情】钦州市质监网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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