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的重要文稿;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日常公文处理、信息、宣传、提案、议案、建议和信访、档案、保密、保持联络、安全保卫;负责全系统的外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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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国家法定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承担保健品审核报批职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药品包装材料法定标准及产品分类管理;依法核发相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对本行政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协助管理药品广告。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依法查处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和其他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特种药械。负责管理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国有资产、经费的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详情】周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7月,隶属周口市人民政府,正处级规格,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机关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现有5个内设机构和2个二级机构(周口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周口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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