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的一切问题都可以问采购专家小美!
小作坊、
食品摊贩、餐饮摊贩给上班族们提供了不少便利,但
食品安全确实也让人担心。
昨天,《重庆市食品
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
管理条例》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
征求意见,拟规定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要在容器标牌或者简易
包装上标识“小作坊食品”字样,同时,小作坊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散装
熟食、无包装的
散装食品。
针对我市食品安全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在明天下午开展联组专题询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将率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场,回答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问。
包装上要醒目标识“小作坊食品”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小作坊要实行登记管理,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后,才可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此外,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标牌上,或者简易包装上清晰、醒目标识“小作坊食品”字样。小作坊向商场超市销售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针对网上火爆的微商,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散装熟食、无包装的散装食品。
摊贩要卖食品首先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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